法制晚報訊(記者 王巍 通訊員 楚喬)參加中國農業電影電視中心主辦的闖關欄目《陽光大道——為你喝彩》錄製,闖關失敗導致多根肋骨骨折,經鑒定為八級傷殘。因協商未果遂將節目主辦方訴至法院,要求賠償醫葯費、精神撫慰金、誤工費、護理費、交通費、殘疾賠償金等共計40餘萬元。記者今天獲悉,海澱法院受理了此案。
  張女士來自四川。她起訴稱,2013年7月28日,她在錄製中國農業電影電視中心主辦的闖關欄目《陽光大道——為你喝彩》中,闖關失敗,摔在氣墊上,導致多根肋骨骨折、腹部閉合性損傷,後經鑒定為八級傷殘。
  張女士認為,節目主辦方在選手闖關過程中沒有盡到安全保障義務,造成她的傷殘,應當承擔侵權責任。她要求賠償醫葯費、精神撫慰金、誤工費、護理費、交通費、殘疾賠償金等共計40餘萬元。
  目前,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。  (原標題:錄闖關節目致殘?訴主辦方 中國農業電影電視中心被訴 法院已受理此案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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